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太仓市
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9月2日晚上,一条消息刷爆网络,北京证券交易所横空出世。
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对于更好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作用、促进科技与资本融合、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在众多中小企业之中,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的更是资本追捧的热点。
太仓市为贯彻落实中央、省、苏州市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指导意见,推进实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太仓市工信局将组织开展2021年太仓市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关于中小微型企业标准的规定,在太仓市登记注册且税务关系隶属于太仓市的中小微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
1、上年度营业收入2500万元以上(含2500万元),或利税总额400万元以上(含400万元);
2、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同行业前10位;
3、近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8%以上或平均营业利润率8%以上;
4、拥有1项及以上发明专利(2项及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同类产品领先水平;
5、建立苏州市级以上研发机构,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
6、企业在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无严重失信记录,具有较高的质量管理和信用管理水平。
4、营业执照复印件、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5、近三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证明);
6、企业研发创新情况,包括企业研发机构;获得专利(汇总表及近三年授权专利);参与或主导相关产品领域国际国内相关技术、工艺等标准;近三年获得的资信等级、质量认证、环境认证、质量荣誉、品牌荣誉等相关证明材料;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技术革新及技术改造项目及获奖情况等;
7、企业创新管理情况,包括核心管理团队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人才培育、品牌培育、产品质量保障等相关材料;
8、国内知名权威机构或地市级以上行业协会提供的企业主导产品在细分行业市场占有率和排名情况的证明,或者由国内外龙头企业(“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企业”)出具的进入其供应链体系证明。
1、属于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苏州市专精特新示范企业,无需申请太仓市小巨人企业。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被推荐: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税和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发现企业股权、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的;发现企业及主要股东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的。
3、请各区镇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将推荐行文、企业纸质申报材料(双面打印,2份)和电子申报材料于9月30日前报市工信局企业服务科。未经各区镇初审并盖章上报的材料,不予以受理。
4、申报时间:各区镇将在9月30日前汇总至市工信局,各企业需提前3-5天完成相关资料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