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科技自立自强,壮大高成长性硬科技企业集群,发挥独角兽企业在我省高质量发展中的创新引领作用,根据省科技厅有关工作部署,为做好江苏省独角兽企业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江苏省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硬科技企业;
2.成立时间不超过十年(2011年及之后成立);
3.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新三板上市可参评);
4.符合以上3条,估值超过10亿美元。
1.在江苏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硬科技企业;
2.获得过投资且尚未上市(新三板上市可参评);
3.成立5年之内(2017年及之后成立)且估值不小于0.5亿美元(或3亿人民币),或成立5~9年(2012~2016年成立)且估值为1~10亿美元。
(1) 经审计的企业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原件)。
(2) 企业年度的纳税情况(从税务申报系统打印并加盖税务机关纳税专用章或附相关纳税证明材料)。
(3) 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及制(修)定标准情况,提供汇总清单(格式:序号、登记(专利、标准)号、产品(标准)名称、知识产权类型)。
(4) 企业研发投入、承担项目及其他相关证明。
(5) 企业融资情况证明材料,最新一轮融资协议(包括“增资方式、增资价款、目标企业与投资方盖章”等内容)、股权变更证明、资金到账证明等
系统填报时间截止日期为:3月23日
系统审核及纸质材料递交的截止时间:3月25日